部门联合发文建立衔接机制 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有序推进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6-10 08:37:23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分别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其中,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四川金堂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赵家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福兴镇圆觉寺村;都江堰市的圣寿源农业有限公司、祥侬养鸡场、彩虹综合农贸市场;新津县的俊平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重点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乡镇监管站建设及网格化监管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情况。

重点举措

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的要求,四川省跟进召开了全省专题视频会,研究推动试行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和试行要求,及时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合格证制度。目前成都市整合省市两级530万元资金试行合格证制度,全市有2381个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试行开具合格证,共开出合格证5.1万张。都江堰市整合省级和成都市级财政资金50万元,有149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131家市场经营主体纳入试点,共计开具合格证14000余张,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附码合格证15万余吨。截至5月底,全省已开具合格证20.6万张,带证销售农产品26.5万吨。

1.部门联合发文建立衔接机制

四川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在全省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中统一安排各项工作任务,从省上以上率下构建“农业农村部门管开具、市场监管部门管查验”的衔接机制。

2.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

将合格证试行工作纳入2020年度市(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内容,设置了4分的较高分值。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召开市(州)农业农村局合格证工作座谈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认真落实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地推行情况。

3.探索创新“合格证+追溯码”模式

要求重点龙头企业、绿色有机农产品企业、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在合格证上附加追溯二维码、产品品牌等信息,探索打造合格证“升级版”。省级追溯平台已经上线“合格证+追溯码”打印功能,提高开具效率。自贡市在全省首推电子合格证,成都、广元等地主推合格证智能打印。成都市积极引导规模生产主体在产品上市前自行检测或者委托检测,并自主开具合格证,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雅安市、宜宾市、蒲江县等地结合当地产业实际,主动将茶叶纳入试行品类。

4.组织开展合格证巡查检查

督促各地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落实合格证入市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用准入倒逼准出。全力实施“两个名单”制度。对使用禁用物质、伪造冒用质量标志、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六种行为,直接列入“黑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取消扶持等八项惩戒。对农残超标、虚假开具合格证等六种行为,犯规一次亮黄牌,拉入“重点监控名单”,犯规两次给红牌,打入“黑名单”。

在调研中发现,按照合格证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四川省全省应试行主体11.6万个,当前实际实施主体1.6万个,占比仅13.8%。应该说,在合格证试行中仍然存在覆盖主体少,倒逼机制乏力等突出问题。由于疫情期间宣传推动受限,各地各部门工作不平衡,生产主体积极性不高,中间经销批发商没有开具合格证,市场经营者也没有严格落实查验和登记要求,有证无证都可以进入市场,对不开具合格证行为又无处罚依据,目前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

对策建议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探索性,需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与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这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基于试行初期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 持续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媒体关注的焦点也逐步转向推进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领域,应借势而为,加大督导力度,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尽快组织召开合格证试行推进会或现场会,深入开展培训指导,在县域主要路口、高速公路和农贸社区等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合格证试行的宣传标语与标识。

其次,政府加大巡查抽检力度,以生产记录和现场询问的方式,查验比对合格证开具的真实性;以科学抽样、快检筛查和确证检测的方式,及时验证合格证的有效性,通过公示栏和扫码查询等形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组织新华网、农民日报、中国网等中央各大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各地合格证试行的主要进展和创新做法,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 强化政策引导,提高试行动力

制度创新试点在没有法律强制的背景下,需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项目资源,积极引导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区域内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通过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格证开具工作,特别是要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为了提高试行主体的覆盖面,有必要统一印制批量的合格证空白本下发到部分贫困区县。

部级层面要申请设立合格证试行专项经费,适当补贴中部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示范引导各地财政部门同步设立合格证试行专项。此外,可推荐借鉴浙江和江苏的有益经验,利用市场化机制,引导学校食堂、餐饮酒店、大型商超、电商平台和集团采购等经营主体索要查验合格证,切实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的内生动力。

三. 加强靠前指导,及时总结试行经验

成都市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领导重视、体系健全、经费充足,在合格证试行过程中,探索出了适用不同生产主体的多种应用模式,值得示范推广。但是基层工作人员对合格证的内涵意义、试行要求和部门协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和汇报不精等问题,亟需加强靠前指导,进一步明确制度试行的总体思路和任务落实的标志性指标,及时总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经验,为即将纳入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

标签: 农产品 食品安全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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