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一周 速冻调制食品企业该如何应对?

来源:中国商报网     时间:2022-03-18 08:40:13

速冻调制食品首个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以下简称新规)实施已一周有余。新规要求,3月7日起,所有速冻调制食品和速冻面米制品产品标识都必须增加“即食”“非即食”的标注要求,以指导消费者明确产品类型,采取正确的食用方式。但中国商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市面上现存的多数速冻调制食品仍是旧包装,消费者对新规的反应也较为“茫然”。

市场仍在反应

新规实施后,速冻调制食品市场发生了哪些变化?一周,中国商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地区多家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发现,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速冻调制食品或还在“反应期”,多数产品还未完全符合新规规定,不少消费者对新规的实施也表示不知情。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原有标准下生产的产品还未消化完毕,未来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维护。

中国商报记者发现,三全食品、思念食品等速冻调制食品外包装上均未标出“即食”和“非即食”。

“之前就收到了供货厂商更换新包装的通知。”北京地区一位速冻调制食品经销商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新规更多是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能看到包装是否有变化。

上述北京地区经销商对记者表示,目前上架的产品还是2021年进货的产品,多数使用的还是旧包装。还没有相关规定要求正在流通的产品下架,市场存在新旧包装产品并行的现象也较为正常。

目前,市场消费者对新规反应较为“茫然”。在北京东三环的一家大型商超内,不时有消费者来购买速冻调制食品,多数消费者对记者表示对新规的内容并不知情。“并不清楚‘即食和非即食’的区别,如果在外包装上标明了如何烹饪,那对消费者来说,肯定是更安全、便捷了呀。但目前也没有看到新包装的更换。”一位消费者说。

新规“新”在哪儿

新规将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整合,将速冻食品的名称统称为“速冻调制食品”。根据新规,速冻调制食品是指,以谷物、豆类、薯类、畜禽肉、蛋类、生乳、水产品、果蔬、食用菌等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或同时配以馅料/辅料,经调制、加工、成型等,速冻而成的食品。

河南某小型速冻调制食品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将面米与调制食品单独拿出来,对企业来说,在相关产品的检测上也能够节省成本。过去产品要检测微生物、添加剂、污染物、真菌毒素、兽药残留等多个项目,非常繁杂,指标也有些混乱。现在新规更新了微生物限量等更为具体的指标,在检测上也更有针对

在相关企业看来,将烹饪方式和注意事项标识出来,也有利于产品的后续销售。“速冻食品反复解冻,会滋生微生物,引发食品安全隐患。”上述河南某小型速冻调制食品企业相关负责人坦言,往往会接到消费者投诉说购买没几天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正确的食用方式标出来,也有利于消费者理购买相关产品,也有利于投诉的减少。

新消费速冻食品品牌理象国方面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新规的更新,对整个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行业来说,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只有企业更规范,消费者才会更放心。”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实施后,对消费者来说,速冻调制食品在食用上也会更加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原处长王玲表示,速冻米面和速冻调制食品引入了即食和非即食的概念后,对即食类提出了微生物限量明确要求。对于即食生制品和即食熟制品的大肠菌群的采样方案及限量指标的规定,也是经过长期实践后,做出的更合理调整。

企业该如何应对

作为国家强制标准,新规对速冻调制食品企业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新规要求企业及时开展新标的宣贯培训,让研发和生产人员更深入了解标准技术内容;企业尽快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确保标准实施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

理象国方面对记者表示,企业目前已完成包装的更换。根据“即食”与“非即食”的烹饪方式不同,理象国的产品主要以速冻米面食品为主,如水饺、馄饨,属于“非即食”类,需要蒸、煮等简单的烹饪程序。其他还有一部分如佐料、午餐肉等,属于“即食”类。上述产品均已按照新规的标准进行了相应操作。

海欣食品方面也对记者表示:“公司旗下的鱼糜制品是不含在这个标准里面的。但针对新规内包含的产品,公司在2021年10月这个标准修订的时候就开始陆续替换新包装了。”

“目前新规没有对原有包装的产品做召回、重新处理等要求,多数企业就按照‘老产品老办法、新产品新办法’的做法上架销售。”某上市速冻调制食品企业相关负责人坦言,后续随着监管趋严,相关企业可能会对未销售完成的产品进行召回。(记者 马嘉)

标签: 速冻调制食品 食品企业 质量问题 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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